
列传者,概列人臣事迹,令可传于后世。在地产江湖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或身居公司、集团高位,或引潮流于楼市前沿,其一言一行莫不牵动楼市神经。地产列传,即遍访地产江湖中的影响人物,列其精彩事迹,传其独到见解,看其如何推动楼市发展,影响地产走势。
先从一条新闻说起,自从“贫富论”广为宣传后,任志强就被某媒体票选为“全国人民最想揍的十人”之一,网民则对他冠以“人民公敌”的尊称。以至于在一次北京市政协会议上,就当前房地产问题发言时,任志强开宗明义:“我是‘人民公敌’,但我还是要说……”从话语里可以看出任志强的无奈与不甘,说了几句实话(没钱的人确实买不起房)怎么就成了“人民公敌”了呢?
从1998年批评经济适用房制度,到强调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问题应该由政府承担,再到2007年向北京市政府提交建立长期租赁性住房保障制度的提案,任志强一直在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而不断呼告。虽然他过于直接的言论,刺痛了我们的神经,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立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责后,我们应该承认,他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另类推动者。
当前,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趋势已经明朗,但如何贯彻落实,还需要进一步探讨与完善。带着这一问题,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最早向政府提议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
“公敌”其实在为百姓说话
在任志强看来,自己更多时候是在为平民百姓说话。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在1998年23号房改文件出台后最早向政府建议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也是最先向政府建议立法用土地收益金的15%资金建设廉租房等社会保障用房的,同时也是最先要求建立市场与保障各自分设承担责任的,也是最先投入资金连续组织了多年对低收入群体解决保障问题做研究报告的。”
此话不假,在23号文件提出大力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时,任志强就认为这并不能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反而会对正常运行的市场造成冲击。有感于经济适用房可能会沦为部分人牟利的工具,任志强在《再论房改和经济适用房》一文中指出,当政府以低于市场价格把经济适用房售出后,当房屋再次入市时,售房人应补足当初优惠的折让部分,再交由政府转入下一个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购房者手中,否则会有人将当初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按照市场价格出售获利。
事情的发展证明了任志强的担忧,“开着奔驰住经济适用房”的报道屡见不鲜。于是政府不得不规定,经济适用房在5年内出售的必须缴纳5%的所得税。直到去年七部委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所提出的政府回购政策才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租的人多 房价也就稳了
任志强认为,自己还是北京市政协会上最早提出建立廉租房制度提案的人。在2007年1月末,北京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建设保障性住房。这时任志强已经为此呼吁了八年。
那一届北京市“两会”上,任志强建议政府借鉴英国模式,建立长期租赁性保障住房制度,让廉租房居住者享受局部产权。“二战之后,英国几乎成为一片废墟。当时的情况是,英国民众很难依靠自身实力购房,于是英国建立长期的租赁性保障住房制度,简单概括就是由政府推出大量免除出让金的土地,建设廉租房,通过长期租赁让租赁者拥有部分房屋产权,直至拥有全部产权。”
任志强认为,该制度的作用在于能给民众一个稳定的预期:“在长期租房成为现实后,是买是租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决定,而不必急于买房。当买的人少了,租的人多了,房价也就稳了。”
要实现该制度,首先要求政府提供租赁性土地,不收或少收出让金,以降低首次建设与投入的资本。自1991年开始试行55号令以来,有偿出让在招拍挂的政策约束下已使土地的成本不断急速上涨,甚至到了面粉高于面包价格的地步。如果没有租赁性的土地,就很难提供中低收入者的租赁选择。其次,要成批量地提供土地。当租赁性住房不能成批量提供时,就必然会出现奇货可居的短租行为和不断的涨价行为。即使有租金的补贴也无法保证租房的相对稳定,让租户不停地奔波于不断改变生活位置的搬家之中。
这一办法在任志强看来,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但对于一直秉持着“买房置地”传统观念的国人却很难接受,“凭什么我就只能租房子?”“不过是贫富论的升级版!”这也是很多网友抨击任志强的原因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