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愿者不应该是一盘散沙
事件回放
家在成都的李晓光在地震发生6天后,趁周末时间赶到都江堰当志愿者,但没想到自己的一腔热情却导致了他像只没头苍蝇一样。“几乎整整一天的时间我都在寻找组织。”李晓光说。原本攒了一身劲儿的他最终也没能痛痛快快地为灾区同胞献上自己的微薄之力。“我开了很远的路才把买好的食物送到了需要的人的手中,没有组织很难真正参与到救援的队伍当中。”至今,李晓光回忆起那天的经历还是充满了沮丧和遗憾。
像李晓光一样,大地震发生后,数以万计的志愿者奔赴灾区一线进行救援。但也有消息说,自发前往灾区的志愿者的车辆堵塞了道路,给灾区刚刚恢复的交通带来很大压力。甚至还有些志愿者赶到四川之后,才发现并没有适合自己的岗位,只能闲坐一边干着急,最终只好选择离开。事实上,面对大量涌来的志愿者,如何合理地配置资源已经成为了震区重要的议题。同时,它也暴露了中国志愿者体系不完善的一面。
当然,暴露问题也是一个发展与成熟的契机。清华大学副教授贾西津表示:“在这次民间力量参与的救灾中,政府并没有加以太多的限制,而是一直强调要求多方面力量参与救灾。所以,这次的多元力量参与是与地震灾情的突发性和严重性相关的。”在她看来,汶川大地震很可能是中国志愿者发展的一个契机。
其实,在许多国家,志愿者活动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组织化和义务化。法国法律规定,年满18岁的法国男性,符合条件者都必须履行国民志愿役,违者处2年有期徒刑;韩国汉城教育厅规定,中学生一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志愿服务活动的分数将占高中成绩的8%;墨西哥政府规定,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要从事6个月的志愿服务,否则无法获得毕业文凭。
发达国家的志愿服务制度大都比较完善,此外,还有一定的激励和回报措施。例如日本等国家对志愿服务有完善的法规。日本政府给派往国外的志愿者一定的生活津贴、医疗费、保险费等。美国、新加坡等都有针对志愿者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韩国学生的志愿服务活动被计入学分,占高中成绩的20多分。这些实例都说明,志愿者不应该单兵作战,更应当是一种有组织、有纪律、行动有序的力量,只有这样才能将分散的志愿者凝聚成强大的战斗团队,使志愿行动获得最高的效率。但中国的志愿服务还缺乏统一的权威性法规,很多志愿活动不够规范。目前,在广东、山东等省市通过了志愿者服务相关的法规。而像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副研究员李袁婕等专家也都已经提出制订“志愿服务法”应为当务之急。
志愿者作为一个社会群体,虽然很多时候他们像空气一样并不显而易见,但他们却也和空气一样重要,如果没有有力完善的制度体系来管理,那么即使志愿者的数目再多也只能是一盘散沙,而不能合力握成拳头的散沙又怎么有力量去挑战灾难呢?
越低调越尴尬
志愿者,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他们是这样一群人:就在我们身边,也许是百货商场的售货员,也许是象牙塔里的大学生,也许是写字楼里的上班族,也许是工厂的技术工人,总之,平时他们以各种身份散落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但当灾难发生时,他们却有了一个统一的名字——志愿者。虽然目前国内志愿者的人数在不断扩大,志愿者的相关组织在不断增多,但无论是志愿者还是各种志愿者组织,似乎还没有摆脱尴尬的生存状态,很多时候志愿者的志愿服务会因为身份不明确、缺乏资金、制度不完善等原因而面临很多不必要的困难。
志愿者“请给我一个身份的证明”
对于志愿者而言,最尴尬的事实就是很多人像“黑户”一样处于名不正言不顺的生存状态中,缺乏身份的认可不仅使他们的内心有种无依无靠的感觉,行动上也会因为缺乏组织性和合法性而遭遇挫折。
很多志愿者都非常羡慕中国红十字会的青年志愿者曲秀堂,因为有了这个身份标签,他的志愿行为得到了更多的帮助和关注。从1997年11月1日,曲秀堂便从哈尔滨出发,开始骑自行车环行祖国。他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挑战“血液病”,激发“血液病”人的斗志,宣传、呼吁建立完善的中国造血干细胞库。到了2006年8月11日,他的单骑日程已达3204天,足迹跨越33个省市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跑遍全国1182个市县,总行程达76980公里。曲秀堂的毅力与决心是惊人的,但同时,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也为他带来了很多便利,同时吸引了更多的眼球,无论到达哪个城市,他都会受到有关方面的热情接待和欢迎。所以,同为志愿者的姜波就总感慨,如果能像曲秀堂一样有个身份的证明,我们的志愿服务一定能做得更好、更有效。
在中国,志愿者还不是个成熟的概念。1993年初春,团中央才首次发起实施了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2万余名铁路青年率先打出“青年志愿者”的旗帜,在京广铁路沿线开展了为旅客送温暖志愿服务。之后,青年志愿者行动迅速在全国展开。而在国外,很多国家的志愿服务事业已经日趋完善,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也远远大于中国,还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机关和政府机关都十分重视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在丹麦,志愿服务已成为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日本建立奖励机制,在工作上对志愿服务者优先安排,使志愿者免除后顾之忧;欧洲的一些国家积极在国外开展志愿服务,以此来扩大本国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增强青年的对外交流。这些国家在志愿服务立法、志愿服务意识教育、志愿者招募、管理、活动经费的筹措和志愿服务的国际合作等方面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启示,都值得中国参考和借鉴。
相比之下,中国的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则有些相形见绌。在中国,很多志愿者甚至还处于找不到组织的状态,因而缺乏一个身份的证明。还有很多志愿者参与的民间组织总在被资金问题困扰。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统计,中国约有80多万家县以上的NGO团体,开展活动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外基金会的资助和志愿者自筹资金两种途径。目前,中国企业家对环保等志愿活动的捐款较少,全社会对公益团体的实际资金支持不足,许多NGO的公益项目因资金不足而流产。
上海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宋永强在采访中就表示,为了更好地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应积极改变志愿者的尴尬身份和法律地位,切实保障他们的正当权利。而这无疑也正是很多国内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心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