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的男人好,有的男人坏,很多人的成色是可以一目了然的,但是 三分熟的好男人,就不那么容易辨别了。他们或衣冠楚楚,或礼貌有加,第一印象完全是男人之楷模,只是相处下来,你才发现他也有很多硬伤呢,或者冷漠,或者多情,或者……
爱上三分熟好男人的女人最重要的事就是将他们调教成十分熟好男人,任重道远呢。
一号主人公
陈清 28岁 报社编辑
三分熟印象:热心帮助他人,有礼貌。
新时代好青年
陈清是我的同学、朋友兼同事,都是学新闻的,分在一个报社,我跑影视口,他跑音乐。多年的相处,我很明白他的为人,骨子里是个小资和愤青的混合物,外表则是个乖孩子。据他自称,八成他认识的女孩儿都觉得他是个靠谱的男青年,而一旦有幸见过女孩儿的家长,对方眼里他更是个当女婿的最佳人选。这个我知道,他的有礼貌绝不是装的,是来自良好的家教。在同龄的大男孩儿中,他还是比较有绅士范儿的。虽然认识的女孩一大把,似乎对每个都不会越雷池一步,而现在的姑娘们心态也超好,不急不躁,这样的文艺男青年起码是个可以一起耗时间的好伙伴,也乐得捧他的场。眼见为实,我作证,他真的很有美女缘。
我们还有个同学张宾,在另一家报社,做财经内容。这哥儿俩可是一对好男人,不过这只针对三分熟的女孩子们,而我这个和他们认识近十年的女子,却经常是他们挖苦和使用的对象,但凡要个话剧票什么的,他们连个谢谢都不会说;如果有好的音乐演出票,陈清大多会对我说,真正爱音乐的人都是自己掏钱买票的,然后把富余的票,给满眼都是期待的三分熟的女孩子,这就是他,亲者严、疏者宽的家伙。他经常会在午夜12点后打电话给我,说我在你家附近呢,出来呆会儿。等我真的坐在他面前,他基本先是抽烟无语,几分钟后就开始说些行业内资讯:谁谁要来中国演出了,谁谁的音乐水准越来越不行等等……我之所以愿意和他以朋友相处,是看在他平时的言论还蛮有信息量的份儿上,否则,他这么大半夜地招呼朋友出来神侃的毛病,我可不敢恭维。每到这种有演说欲的时候,他肯定就不叫那些半熟不熟的小美女们出来了,在她们面前,他永远是有礼貌、沉默寡言、懂得分寸的好青年。
陈清和张宾这二位大仙,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互相发姑娘。陈清平时爱组织朋友聚会,他带来的姑娘总是在变,经常一次带好几个,老是哥呀哥地叫着他,张宾也这样。他们似乎在暗地较劲谁带的姑娘漂亮,然后互相介绍给对方,这样每个人一下子又多了几个红颜朋友。不过两个人对待姑娘的态度还是有区别的:陈清见着姑娘态度还是比较矜持的,一般都保持适当距离,也不会臭贫不断;张宾就经常有点失态,比如一个刚认识的女孩想吃冰淇淋,他起身就跑出饭馆到处寻觅,未果,整晚便坐立不安,三个小时后,在送女孩回家的路上终于发现了个卖冰棍的冰柜,立刻靠边停车,总算满足了女孩的小心愿。所以我们这些交往多年的女性朋友都公认,嫁人还得找陈清这样的,虽然对很熟的朋友就不那么在意,但是对新认识的女孩,也没有太多情,还是属于比较放心那一种。
不过,做陈清的女朋友,神经可要坚强一点。他对她的关照还不如对我们这些老朋友。某次聚会他带来个女孩,也不向大家介绍,倒是人家姑娘一个劲儿地照顾他,给他倒茶,递纸巾。结束后,他居然让女孩自己回家,说轻轨也没几站。之后大家围攻他,让他交代二人关系,他一笑,就那样呗,你们觉得是什么就是什么。不久后,传出女孩主动要求一起租房同居。陈清为了个人空间和生活趣味,要求要租个三居。他和女孩一人一居,保持独立性,同时再找对情侣朋友同住的段子。
这就是我身边的三分熟好男人,三分熟的时候有点惊喜,五分熟的时候有点失望,十分熟的时候只能去包容他了。在我看来,这种男人做朋友比做情侣合适得多,你觉得呢?
二号主人公
吴启 33岁 技术总监
三分熟印象:绅士,体贴。
爱情,只在开始的三秒
寒夜中,莫名的兴奋,就好像快到春天的猫。翻开曾经的记事本,让我回忆曾经的点滴生活。
那年冬天,我就职于一家网络公司的策划部门,他是技术部的负责人。因为公司新项目上线,策划部和技术部总要碰头,技术部和策划部经常争论不休,而他,总是面带微笑,听完大家意见之后,温文尔雅地把两端激化的矛盾和解。我经常低头偷偷看他,总觉得他是那么风度翩翩,可他从来没看过我一眼。
项目上线后的那天,公司庆功宴,饭后,大家去钱柜唱歌。我躲在角落里,他很细心地照顾每个同事。他主动帮我点歌,我便随意点了张雨生的《大海》。作为新来公司的我,自然而然很是怕生,开头没唱好,后段就不想唱,在尴尬的时候,他拿起话筒,帮我唱了副歌,唱罢,还鼓励我说唱得很好。我什么都没说,灰溜溜地回到座位上,又是偷偷地看他几眼,心里很感动。自那以后,在公司中,我们的目光总能不经意地对视,我只是个小员工,也只能把一份惊喜留在心底。
有次中午午饭时间,我赶份稿件,没能和大家一同吃饭。公司开放式办公的大厅中,只有我的电脑键盘声哗哗作响,关闭电脑的时候,我竟然没发现,他在我身后坐了许久。“一起吃饭吧,不能不吃午饭,下午会没精神的。”他看着我说。我微笑着站起身,拿起外套和他出了门。我的心里暖暖的,低着头,不敢看他。他挑了家离公司有段距离的餐厅,餐厅内几乎都是写字楼中的老外。低头扫视一眼四周,他笑着说:“你放心吧,这里没咱公司的员工。”我看了他一眼,他低下了头看着菜单,很霸道地自己做主点了菜。我环顾四周,悄悄的问他:“为什么这里的人都打着领带穿着西装呢?”
他笑了笑,凑近我说:“领带就是男人的某个器官,不能不打。”我惊讶地望着他:“你好幽默。”我们都默默吃自己的饭菜,时而他会夹块肉给我,但都不再说话。饭后,他收好服务生给的发票,在众目睽睽之下帮我穿上外套,我偷偷看着四周吃饭的老外,仿佛他们投来了羡慕的目光。
一个星期后的周末,他约我去喝酒,在工体。我打车到了工人体育馆,虽然还差一站地,但是在三里屯的边缘,一站地也能堵很长时间,折腾了很久。他在电话里说我笨笨,说要开车找我的时候,我已经在他面前了,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给我的包里塞了50元打车费,并拉着我过了马路到对面胡同的一个酒吧。坐定,我问他曾经答应给我的烟呢,他说在车里,便微笑着去拿,一分钟后便回来,变魔术般掏出一条烟给我,并嘱咐我说,女孩子少抽烟好。我很诧异地望了望四周,并没有便利店和停车场只有酒吧和居民楼。惊奇之余,他的手机来了短信,我借口去了卫生间。我不想知道太多隐私,对人不尊重。等我回来的时候,他居然把手机给我看,说是曾经的女友发来的问候,我更是诧异万分。在我怔住的时候,他已经买了单,并拉着我的手要送我回家——我才知道了个秘密——他的车停在酒吧后面的小区里面。我在他车里刚坐定,他又走下车,开我的门,拉着我的手,走到了车旁边的单元门口,用门禁开了门。这真是个奇怪的男人。
浴室里,所有女人用的用品还摆在那里,我跟他说,我需要卫生巾。他怔了一下说也许需要去买,没多久,递给我一片苏菲,告诉我说,以前女友的,我只是冷冷地笑,没有做任何回答。他告诉我,他和女友相恋三年,却在三个月前分手。我看着梳妆台上满满的化妆品,冷冷地说,她会回来的。他傻傻地说,嗯。仅仅一个字。我觉得,我突然醒了。我依然属于黑夜的舞台,冰冷的黑夜总让我觉得无助而绝望,这次,只是黑夜划过了一颗流星。我们躺在床上,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天亮的时候,他送我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一位骑着自行车的老大爷突然出现在车前,他本能地刹车,我的心也悬着,看着老大爷下车看自己的自行车,他冷笑道:“破自行车还看,我还没看看我的车有没被刮呐!”连续的几件事让我对他刮目相看,他对他父母又是如何呢,一路上我们都沉默着。
到家之后,收到了他的短信:“我很喜欢你,但不能给你任何的承诺。”我平静地打开电脑,写了一封辞职信……
冷冬,回忆着不成熟的岁月;爱情,也许,只在你看到他的前三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