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爱看的杂志,为什么男人不一定爱看?答案就在手指把纸页一掀一翻,或眼神随着浏览而流转之间:欲望不一样。
众所周知,书才是“读”的,报纸也可以是“读”的,唯是杂志用“看”形容更贴切,因为教我们愿意把时间金钱花在它上面的,是图片。大版大版,甚至是跨页式的广告,没有人觉得钱花得不值——它们根本是内容一部分。完全不同于看电视时一见广告我们就转台、上洗手间,或打开冰箱走进厨房找吃找喝——杂志如果没有广告,就像大城市不见商场,即便走在其中的人钱包空空,但“橱窗血拼”(window shopping)其实更加刺激,因为一边“逛”一边对自己许下承诺,将来我必须拥有这、这、这,变相等如有了人生目标。
欲望,永远是从“没有”变成念头时最诱人。一旦“有”了,它就使人觉得某部分的生机不见了——生机,不就是生命的推动力?而欲望之所以不叫“愿望”,当然与它能激生身体里的分泌有关。是的,我们在逛街、看杂志之际,身体一直产生反应,可以是心跳加速,情绪变异。表面看不出来,只是被隐藏起来。至于我们为何不想受欲望刺激的样子曝光,大抵因为知道那将暴露出自己脆弱一面。
杂志里的讯息再千变万化,主题只有一个:你欠缺了什么。由服饰、香水、手袋、护肤品、鞋,到美食、闲暇、文化、艺术,乍看是“物品(件)”,其实是身份地位、时间、机会,再深一层,甚至是尊严、自我想象、性魅力等抽象的概念。每一样能叫你多看一眼、再一眼的图像,其实都在传达对你的“挑逗”:由于你在它上面看到自己的不足,才会暗中许愿——即便不是靠自己得到自我完善,也希望在不久将来有人能帮自己达成。
而这正正就是男人与女人“看”杂志时心理上的最大分别:男人把欲望当作“身外物”,可以借着得到它们来增加自信心。女人却是要成为欲望本身,好让别人在她身上兴起“证明自己”的念头。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男人更多愿意在汽车、飞机、钢笔、烟、酒、运动器材以至会所会籍花上巨额金钱。上述任何一项都能让男人证明自己的驾驭,以至征服能力。相反,女人则多数爱把金钱用在个人身上,如衣服、首饰、包包、香水、鞋——她们需要的,是“附加价值”而不是“实用价值”。也就是说,“女人”仍然相信要进入男人的心,首要通过的一关,便是感官。要“征服”男人,便是要满足她们对优越感、成就感的追求心理。
男人不会因为“女人”这种“奢侈品”太价值不菲而不去挑战自己的财力、能力。相反的,愈是看见标价上有着看不见尽头的零,愈能催生把“她”据为已有的欲望——有什么比炫耀更能快速吸引眼球,并使自己成为被羡慕、仰望的对象?梵高的“向日葵”是国际知名的艺术珍品,但它是真迹太重了,拥有它的人不可能带着它满世界走,把它印成T恤穿在身上又嫌太cheap,更不可能把它印成甫士咭到处派发来说明自己是它的主人。但是,把金钱都变成装饰品来堆砌一件会走路有表情会说话的“奢侈品”,则可以有异曲同工的效果——假设炫耀与荣耀的中间真是等号。
丝袜有十数元一双,也有近万元一双。擦在皮肤上的点点滴滴,也可以是平价,或是天价。正如坐飞机时经济舱最后一排与头等舱第一排,不都是同一只铁鸟的内脏吗?但没有人不知道没有特征的座位号码和“A1”的不同——有时候我们就是会把一些代表“尊贵”的符号看成是人生难得的东西,譬如个性。但广告不就是这样告诉我们的吗?“你就是你所拥有的”,奢侈品引得我们垂涎三尺,不就是因为有一物傍身,我们便更能感觉自己的存在?尽管男人和女人与“奢侈品”的关系“南辕北辙”,但归根究底,不也就是以拥有和被拥有来印证自己的“非比寻常”吗?
理论上确实如此,只是大家似乎忘记了这是个“非常”、“不一样”。“就是不一样”等标签已被贴到几乎所有事物之上的时代。“非常”如是等于“平常”、“不一样”和“就是不一样”等于“正因为我不懂形容自己有何不一样,我才改个名字叫做‘不一样’,至于再加一顶‘就是’的帽子,乃是由于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有何不一样。”把这种焦虑引申至“奢侈品”已成为近乎唯一可给人们用来增加自信的社会风气里,“品牌”既是杀手,又是被杀的牺牲品。
在它们未曾以渗透方式攻占各式给予普罗大众消遣的杂志(如八卦周刊)之前,它们都是“贵族”、“名媛”的权力象征。然而随着中国人的奢侈品消费市场中门大开,香奈儿的名师摄影作品跨版广告除了与法国名表为邻,再多翻两页也可以是瘦身和煮食用油广告。“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奢侈品”的定义、意义和价值已进入历史改写的重要时刻。即是,假如手拿名贵包包可以标志一个人的身份地位,LV从做工到价值都有着一定的代表性。然而就在我写着这篇文章的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正好给人提供不容装作看不见的事实——一个星期四的早上,在中环的IFC(国际金融中心)商场里,上班的、闲逛的女性不知多少都是手执同一名牌的包包,人手一款普及若此,“名牌”岂不实则已经降级成为“品牌”?
我甚至亲眼目睹“个性”变成相反的“毫无个性”至为发人深省的一幕。某日下午在一厢地铁车卡里,在我身旁站着一位身穿破烂白汗衫,裤子上遍布漆油迹,脚踩“白饭鱼”(白布鞋)的装修工人,看来极之疲累的他,手挽扶手闭目养神。趁着他看我不见,我便大胆地一直看住他——还是他身上横背着的那只LV袋?
我(们)几乎可以肯定的“门缝里瞧人”,把他“看扁了”:一定是A货。是A货自然没资格谈“个性”。恍如这工人先生真是亵渎了尊严的来源之一:“个性”。但据说有一对中国夫妇去欧洲旅游,走进一家Bottega Veneta(BV)的旗舰店,看中一款造型设计都很精致的手袋,然而最终还是放弃了,转而向LV的招牌走去,理由是“BV虽或比LV更合眼缘,但金钱付了出去,别人都不认识,还是LV值。”(!)
“个性”真与“名牌”挂钩?“名牌”又真的代表身份地位?“花得起”代表就是贵族?“荣耀”在人人都看表面的时代里怎样才不是炫耀(狂)的同义词?——“奢侈品”在今天给我们留下了一大串藤连瓜,瓜连藤的问号。
林奕华
香港文化界代表人物,充满鬼点子和创意奇才的剧场导演,香港前卫剧团“近念·二十面体”创办人之一。1994年凭《红玫瑰白玫瑰》(关锦鹏导演)获台湾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奖。代表作:《半生缘》《恋人絮语》《包法利夫人们》《水浒传》。